
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
3月13日就要书面考试啦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了
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详细有哪些要求快来了解吧
一、考前疫情防控要求
1.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触摸者,以及身处因疫情原因施行当地管控区域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自我健康监测:一切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2月27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丈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承诺书作为考试当日进场凭据,在考试当天每科考试进入考点时有必要上交。
3.核酸检测规模:
(1)以下考生须出具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成果陈述:
“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标示14天内抵达或途经非低危险区域的考生;
依照当地卫健部分要求完结阻隔后未满14天的境外抵返考生。
(2)以下考生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成果陈述: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标示14天内有黑龙江省外侨居史的考生;
考前近两个月来居住地产生疫情曾被定为中高危险区域近期调整为低危险区域的考生;
考前被认定为中高危险区域地点地市的其他区域考生;
二、考试过程中疫情防控方法
1.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60分钟抵达考点(科目三为考前30分钟),佩带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作业。进入考点及考场时,须去除口罩,依照作业人员要求承受身份验证。
2.考生应提早做好“龙江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作业。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自动出示自己准考证、身份证、“龙江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一起上交《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承受体温丈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丈量若高于37.3℃,应至暂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价,归纳研判评价是否具有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归纳研判后进入阻隔考场考试的考生,不得触摸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排队承受安检及防疫作业检查,随到随检随进。
4.考试期间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场查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其它考试时刻须视当地防疫状况确认是否佩带口罩。备用阻隔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带口罩。
5.考试完毕后,一切考生佩带口罩,带好自己的物品,依照规则的离场通道,在作业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场,不得喧闹、集合。
三、其他阐明
1.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则,自觉增强防护认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作业。考试前不聚餐、不集会、防止非必要外出,防止和中高危险区域人员触摸,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提交的健康承诺书有必要实在、精确。凡隐秘或谎称侨居史、触摸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要点信息,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作业组织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