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处理考生实际问题,对黑龙江省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与此次考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费全额退费及延伸书面考试成果有效期的处理。
受理退费请求时限
2021年11月2日8时至11月5日20时,受理考生退费请求,过期不再补办。
退费请求方法
考生在受理时段内点击页面下方“请求退费链接”,输入准考证号、名字后登录“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请求退费”界面,挑选退费原因并输入手机号码,点击“保存”按钮后,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请求退费条件及证明资料
(1)黑河考区(准考证显现黑河市考点)的考生无需在网上提交请求,由省招生考试院一致处理。
(2)10月30日,因疫情防控办法处于强制阻隔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阻隔期内而无法参与考试的考生。
上传资料为:考生地点疾控中心或社区出具的显现考生名字及阻隔时刻的阻隔证明。
(3)10月30日,考生身处地为中高危险区域或因疫情受暂时管控区域而无法参与考试的考生。
(4)10月30日前,因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而无法参与考试的考生。
上传资料为:就医医院或疾控中心出具的确诊证明。
以上一切证明资料须加盖出具部分公章。
退费方法及成果有效期
受理期完毕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对提交请求考生信息逐个鉴别,将契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按考生原交费途径一致进行退费操作,退费考生已经过的书面考试科目成果有效期主动延伸半年。
退费作业将在受理期完毕后20个作业日内完结。不契合上述退费条件或未能供给相应证明资料的考生将不做任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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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