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488号主张中提出的“关于修订教师法有关条款,撤销非师范生报考教师资格的规则的主张”。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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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488号主张的答复
教师主张〔2020〕436号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教师法有关条款,撤销非师范生报考教师资格的规则的主张”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非师范生从教存在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为进步有志进入教师队伍的非师范生的教育教育才能,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变革的定见》提出“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方针,逐渐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与教育教育实践作为确定教育教育才能、获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怀和支撑!
教育部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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